在韓國進行工廠投資或者是韓國公司注冊,那么這個時候投資方比較要滿足單個制造業企業的外國投資額超過5000萬美元;同時外資的比例要超過50%,而且企業的員工一定要超過1000人,如果是已經指定為外商投資地區的時候,這個時候投資方的資金額度要超過3000萬美元,而且新雇傭的正式員工要超過300人。
如果資金超過2000萬美元,而且是旅游飯店業和水上賓館業、"綜合休養業"和"綜合游園設施業"(外商投資額應超過3000 萬美元)、 國際會議設施業等行業就需要新建相應的設施。
如果投資金額超過了3000萬美元,從事貨物綜合物流中心、消費品物流快遞中心、港灣設施及港區背后腹地投資的物流項目等都是需要進行新建設施。
符合上述條件任何一項的的企業,如提出申請,其所在地區即可被確定為"外商投資地區"。對該外資企業,除實行前述的"國稅7免3減、地稅5免3減"的最基本的稅收優惠政策外,還免除其租賃國有土地的租金和其它個別行政收費,對進入工廠的道路、自來水、供電設施等基礎設施給予財政支援,視情支援興建醫療、教育、住宅等生活環境設施。